屏東縣政府

企業統一編號: 91005200
企業名稱: 屏東縣政府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屏東縣政府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5-17
(2022-05-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50007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辦理「屏東青年教育創生基地周遭景觀及燈光改善暨室內裝修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1年3月21日,申報日期為111年5月3日,逾期日期為43天,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1,535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08
(2022-08-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9000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4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 .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 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 、3.第8條規定: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 未達標準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 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 響防制效果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 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 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 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
限2022-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19
(2022-09-0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90004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辦理「台糖紙漿廠C倉庫裝修統包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1年7月22日,申報日期為111年9月2日,逾期日期為42天,空污費為新臺幣30萬3,690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不須改善 6,3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22
(2022-08-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9000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7條規定: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 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2.第8條 規定:第二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5 0%,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 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 清洗者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4 點。
限2022-10-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02
(2023-01-3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04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文化處)辦理「屏東原民館-裝修及展示工程委託案」,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1年9月7日,申報日期為112年1月31日,逾期日期為146天,空污費為新臺幣14萬6,31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17
(2023-02-2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08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工務處)辦理「車城國小射寮分校新建學生活動中心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2年1月3日,申報日期為112年2月21日,逾期日期為49天,空污費為新臺幣5萬6,656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9
(2023-03-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50001
事由: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 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發現以下缺失:(1)工地周界設置之全阻隔式圍籬與其下方防溢座,均有破損情形致降低污染防制效果,其中圍籬破損處亦有發生場內物料洩漏至場域外情形,記缺失點數4點;(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3)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6點,屏東縣政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
限2023-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25
(2023-11-3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120004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30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 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於工地出入口運輸車輛未落實於洗車台將輪胎清洗乾淨 ,造成泥沙外帶,導致出入口有附著汙泥情形。另該疏濬工程因工程屬性於工地周界、車行路徑、裸露地 表及監測錄影等4項防制措施無法依營建工程管理辦法進行 設置,故依前揭辦法第19條提出替代方案,並經本府環保 局核定在案,惟貴府水利處未依核定替代防制設施執行成 果上傳至營建工程自主平台,視同未採取防制措施。依上 述缺失累計扣點計4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 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 主旨。
限2023-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9
(2023-12-1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3-010005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城鄉發展處)辦理「屏東市西區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拆除重建工程(後續擴充)屏東市西市場周邊人行環境改善工程」,係屬應繳納空污費工程,依法應於開工前申繳空污費,本工程開工日期為112年11月2日,惟遲於112年12月18日方完成申繳,逾期46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74條第1項、第85條規定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不須改善 1,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8
(2023-12-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1000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8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 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工地告示牌未依規定設置、運輸車輛未落實將輪胎清洗 乾淨,造成泥沙外帶及車輛於運輸過程有滴落污水情形, 累計缺失扣點計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 旨。
限2024-0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9
(2024-02-1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3-030006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交通旅遊處辦理「鹽埔漁港客貨運專區建設計畫-附屬設施興建工程」,係屬應繳納空污費工程,依法應於開工前申繳空污費,本工程開工日期為112年12月29日,惟遲於113年2月19日方完成申繳,逾期52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74條第1項、第85條規定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不須改善 7,200
尚未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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