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9-05-09 (2019-01-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50007 事由:貴公司所屬龍潭廠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230-09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01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4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9 (2017-11-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20029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日環署廢字第1070061751號函,專案編號:EP1070702)針對事業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6年11月~107年6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