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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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2018-02-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30-107-080050 事由:貴公司所屬「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