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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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022-12-05)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2-020002 事由:本開發案111年間執行機組水下基礎打樁期間,相關減噪措施成效不佳,致水下噪音監測結果SEL05超出160分貝,上開情事與本案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2-15 (2022-04-07)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1-110002 事由:110年間執行離岸風力機組水下基礎施工打樁期間,因相關減噪措施成效不佳,致水下噪音聲曝值SEL05監測結果超出160分貝,與雲林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之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17 (2021-06-11)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0-080001 事由:(一)本開發案第51號機組打樁期間,部分船隻於打樁完成前離開觀察範圍,有觀察船隻、鯨豚觀察員及水下聲學儀器配置不足之情事,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不符。 (二)本開發案第64號機組打樁期間,考量天候因素提前於日落後啟動新設風機打樁作業(晚間10點33分),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05 (2020-11-19)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9-120001 事由:「109年11月19日第53號機組基礎打樁期間,2艘負責預警區之觀察船及船上鯨豚觀察員於打樁期間提早返港,開發單位以風場中其他2艘船隻遞補預警區之鯨豚觀察任務,惟查該2艘遞補船隻上未有具鯨豚觀察員等相關資格之人員,且遞補船隻配置亦未於1500公尺預警區範圍,無法有效監看鯨豚是否出現於預警區內。」,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8.1.1.1節,第8-2頁「鯨豚觀察員監看:打樁期間並於750公尺警戒區4個方位配置觀察船,1500公尺預警區增加設置2艘觀察船,每艘船配置2位以上鯨豚生態觀察員,在基礎打樁過程持續觀察…」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