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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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2023-11-0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3-010019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東環段委託技術DF120設計標」地質調查及分析工作,泥沙污染路面及水溝50公尺內)(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15 (2020-07-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90571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21日至「高鐵台中站中區轉運中心新建暨裝修工程(管制編號:B107LG1031-1)」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否 |
限2020-07-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