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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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2023-12-0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20001 事由: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擴音設施、音響或揚聲器等音源輸出設備,從事音樂播放等之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屬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之夜間時段)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2-02 (2023-12-0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20002 事由: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擴音設施、音響或揚聲器等音源輸出設備,從事音樂播放等之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屬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之夜間時段)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2-02 (2023-12-0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20003 事由: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擴音設施、音響或揚聲器等音源輸出設備,從事音樂播放等之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屬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之夜間時段)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3-08-23 (2023-08-0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82235 事由:餐飲業廚餘、食物殘渣、洗滌污水或油脂污染水溝 (油脂污染側溝,長度3公尺內)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19 (2023-06-1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71776 事由:餐飲業廚餘、食物殘渣、洗滌污水或油脂污染水溝 (油脂污染側溝3公尺內)(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05-11 (2023-04-2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51133 事由:餐飲業廚餘、食物殘渣、洗滌污水或油脂污染水溝 (油脂污染側溝,長度約3公尺內)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