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6 (2021-12-0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文號:42-111-100005
 事由: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而為環境用藥廣告。(非環境用藥業者,於蝦皮購物網站刊載「日本ARS/安速蟑螂屋Earth蟑螂藥防治小黑帽」,有效成分含芬普尼)(環境用藥種類加權A=1,違規次數加權N=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五點經專案簽報核准減罰)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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