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0839758
管制編號: A34A1213
事業名稱: 伍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富錦街二號七樓之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金屬表面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6-01-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4-10
(2025-0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69200元整,本局於114年1月22日現場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07),限期改善至114年1月22日,本局於114年1月2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文號:30-114-040008
事由: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電鍍業,本局於114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稽查違規事項: 一、現場發現貴公司台南二廠廢水處理池之地下收集槽(WM02)因溢位控制故障至廢水溢流出廠內與水溝並流出廠外地面水體未發現,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未妥善收集事業廢水致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二、於上述雨水排放口測得pH12.24(標準值6~9),並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銅檢驗值5.87mg/L (標準值1.5mg/L),鋅檢驗值6.05mg/L (標準值3.5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不須改善 1,369,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6
(2021-09-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110012
事由: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9月3日派員督察,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136mg/L(標準值5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1-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6
(2021-09-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變更登記,或恢復與原許可證文件登記內容相符之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0-110013
事由: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9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現場設有蒸氣鍋爐一座,產生之鍋爐蒸氣廢水以管線排至廢水處理單元T01-6廢水調整池3(氰系廢水),惟其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流向未登載該鍋爐管線流向,亦無該股廢水之水質水量資料,與許可不符。
限2021-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7
(2019-07-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90010
事由: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台南二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4.27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限2019-10-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80012
事由: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資料專案勾稽,發現貴廠廢棄物申報:B-0299(105年6月、7月、10月、11月)及A-8801(105年8月~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經本局於106年6月26日自主性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勾稽比對,確認該廠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於105年8月申報還是有質量不平衡情形。
限2017-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8
(2015-1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1011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0
(2015-1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1002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07
(2015-04-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4-080012
限2015-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04
(2015-06-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80007
限2015-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31
(2013-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50034
限2013-06-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