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5-16 (2019-09-2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50010 事由:查貴署為「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其他工程」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6、8、9、10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07 (2022-04-2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60001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損壞,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否 |
限2022-05-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01 (2023-01-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12-030001 事由:本局於112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6、7、8、9、10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18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4點)。 二、第一級營建工程,裸露地表防制措施實施面積未達90%(4點)。 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10點)。 |
否 |
限2023-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3-13 (2008-01-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3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4-03 (2008-01-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4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06 (2008-07-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8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0-15 (2009-08-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文號:23-098-10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11 (2011-03-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13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50005 |
否 |
限2011-04-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1-29 (2011-10-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110016 |
否 |
限2011-1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1-05 (2011-11-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10003 |
否 |
限2012-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1-05 (2011-12-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9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10002 |
否 |
限2011-1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6-05 (2012-04-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60003 |
否 |
限2012-09-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7-24 (2012-06-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24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70018 |
否 |
限2012-09-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9-13 (2012-08-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90003 |
否 |
限2012-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1-01 (2012-10-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110001 |
否 |
限2012-1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26 (2013-07-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110010 |
否 |
限2013-1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18 (2014-03-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9、10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並限期於103年4月23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3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40011 |
否 |
限2014-04-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2 (2017-04-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1 事由:(1)車行路徑(2)工地出入口(3)物料堆置,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
否 |
限2017-05-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5 (2017-05-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3 事由:(1)工地周界(2)物料堆置(3)車行路徑(4)裸露地表(5)工地出入口,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
否 |
限2017-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08 (2018-04-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7-050001 事由:1.本案為限期改善複勘.現場勘查工區內有土方堆置,未有任何防制措施. 2.車行路徑級配厚度不足,且有車行揚塵,施作面有揚塵,屏26的出口施作面有車輛進出,惟未見任何洗車設備. 3.告示牌的出入口有固定式洗車台,惟無法操作,且車輛未經過洗車設備. |
否 |
限2018-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4 (2018-10-0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00003 事由:1.本案為處份複查,作業改善期間因連日大雨,延期至9/30到期. 2.10/1現場查核,圍籬有黑色防塵網架設長度約150m,惟以當時承諾9/30需除了施作面全區要架設完全. 3.本案車行路徑未鋪設任何防制措施且未灑水. 4.本案出入口(土地公廟)有洗車設備,惟外面泥沙外帶情形嚴重. |
否 |
限2018-11-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4 (2018-10-0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00004 事由:1.本案為處份複查,作業改善期間因連日大雨,延期至9/30到期. 2.10/1現場查核,圍籬有黑色防塵網架設長度約150m,惟以當時承諾9/30需除了施作面全區要架設完全. 3.本案車行路徑未鋪設任何防制措施且未灑水. 4.本案出入口(頂柳路)未見任何洗車設備(有平台) |
否 |
限2018-11-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4 (2018-10-0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00005 事由:1.本案為處份複查,作業改善期間因連日大雨,延期至9/30到期. 2.10/1現場查核,圍籬有黑色防塵網架設長度約150m,惟以當時承諾9/30需除了施作面全區要架設完全. 3.本案車行路徑僅以含土及配鋪設且未達施作面80%. 4.本案出入口(近屏南營造)雖有設置以PC舖面,惟臨時沖洗設備現勘時仍綁著,明顯未使用,且外面泥沙外帶情形明顯. 5.綜合上述,認定該工區未符合管辦要求. |
否 |
限2018-11-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26 (2019-07-30)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80003 事由: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8條:第二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5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否 |
限2019-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2 (2021-11-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8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30006 事由:貴單位起造之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三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經查該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有效收集施工時產生之泥砂廢水,致工區內蓄積之泥砂廢水經安康路3段地下流入五重溪內。 |
否 | 不須改善 |
38,25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0-05-26 (2017-05-2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07 事由:貴署所屬「公道五延伸新關(向東)工研院中興院區支線」工程,依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資料,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惟查貴署所提竣工報告,工程開工(106年5月26日)前至竣工(108年7月8日)皆未提送工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至本府審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1-08 (2008-12-10)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1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10003 |
否 |
限2009-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07 (2022-08-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違規改善情形:限期貴署於111年9月2日前完成改善,倘後續複查仍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1-090005 事由:查本局於111年8月4日15時15分派員稽查,查前開工程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列管對象,現場工地周界圍籬未依規定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另現場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營建工地內之裸露區域,採行下列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之一:一、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稻草(蓆)。二、舖設鋼板、混凝土或瀝青混凝土。三、舖設粗級配或粒料。四、植生綠化。五、地表壓實且配合每日至少灑水二次,每次灑水範圍應涵蓋裸露區域,並記錄用水量備查。六、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七、設置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應涵蓋裸露區域」,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項目及缺失記點判定原則」記20點缺失並由施工廠商收執本局執行空氣污染防制法限期改善通知書在案,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06 (2023-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本案限於112年7月1日前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2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60001 事由:本局112年5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署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從事易致粉塵逸散之操作,未設置加壓噴水設施,並於操作期間持續噴水,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3-07-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11 (2021-04-0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10012 事由:貴單位起造之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四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含一期未納戶)工程,經查該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有效收集施工時產生之泥砂廢水,致工區內蓄積之泥砂廢水經車子路地下管線流入五重溪內。 |
否 | 不須改善 |
29,25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09 (2007-10-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1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04 (2007-10-3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1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07 (2007-12-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1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14 (2008-04-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7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03 (2008-06-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7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10 (2008-06-18)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097-07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9-23 (2008-06-2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10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90015 |
否 |
限2008-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18 (2008-07-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8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9-17 (2008-09-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9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3-02 (2008-12-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8-03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2-02 (2008-12-1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2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3-24 (2009-03-0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30020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6-01 (2009-03-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098-06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7-16 (2009-04-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7月0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098-070006 |
否 |
限2009-07-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8-30 (2009-07-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098-080033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9-04 (2009-08-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8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098-090002 |
否 |
限2009-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0-07 (2009-09-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10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1-16 (2009-10-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1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098-110007 |
否 |
限2010-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2-04 (2009-10-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8-12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1-20 (2009-11-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2月2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9-010004 |
否 |
限2010-02-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