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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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2019-11-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9-040013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7日下午2時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8627,廠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15之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甲醯胺」一瓶淨重(含瓶重)590.73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2月10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3月3日(109)環檢一字第0622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84.8%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0%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0-05-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2 (2019-11-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09-040014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7日下午2時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8627,廠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15之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二乙醇胺」一瓶淨重(含瓶重)158.39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2月10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3月3日(109)環檢一字第0622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95.6%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50%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0-05-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