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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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2024-09-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3-110389 事由: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斑蚊幼蟲。(陽性點1處)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24 (2019-03-20)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 文號:34-108-090001 事由:未取得核可文件而輸入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五點經專案簽報核准減罰)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