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8-11-13 (2018-09-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因誤植受處分人地址及代表人姓名,重新開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裁處書(107年11月21日高市環局空處字第20-107-110036號)及繳款單。 事由:排放管道及廠房處大量排放黑煙粒狀污染物散佈至空氣中,經查為製程M01(1號爐)其防制設備故障,未有效收集並處理廢氣,造成異常排放黑煙至大氣中影響空氣品質,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09-08-06 (2008-08-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8-080227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