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7-26 (2023-06-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白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23-112-070003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28日執行環保署現地查核稽查,發現該局辦理本市新市區「臺南新市產業園區委託開發、出租及管理計畫案」(管制編號:D111RL9002)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未依替代方案執行(紀錄表紀錄未落實),扣10點;2.車行路徑未依替代方案執行(紀錄表紀錄未落實),扣10點;3.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設備中,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扣4點;4.監測錄影紀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紀錄,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及第18條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否 |
限2023-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30 (2022-01-2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02 事由:所辦理「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工程崙尾區西一區(第二期)道路及公共管線工程」(管制編號:N110N24009),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地未依規定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點數4點、工地周界未依規定設置定著於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防制措施,記缺失點數10點、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記缺失點數10點,共缺失點數總計3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07 (2021-02-02)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0-060002 事由:貴局所執行養灘計畫,未依審查結論規定,優先取自工業專用港北防波堤以北,築堤後所淤積之區域為其料源,且107至109年營運期間航道疏浚之拋砂數量、處理方式及地點皆與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
是 原告撤回 |
限2021-10-15前改善 待改善 |
8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4-26 (2021-02-02)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0-040001 事由:本署於110年2月2日派員辦理本案違規事項改善完成認定之監督查驗,發現航道浚深之土砂,仍回填於南碼頭區並覆蓋副產石灰,其違規狀態與本署前次裁處時相同,違法事實依然存在,故認定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1-11-01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24 (2021-01-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30001 事由:辦理「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工程台電彰工電廠(含離岸風電變電所用地)銜接道路及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管制編號:N109N24004-1),缺失項目經本府109年11月10日以府授環空字第1090404450號函限期109年12月5日前完成改善,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替代方案尚未核准),記缺失點數4點、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共計缺失點數8點,缺失項目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1-05-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2-04 (2019-10-30) |
中區督察大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0-020001 事由:依「雲林科技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十次變更)」第3-28頁略以:「污水專管於中繼抽水站及竹圍子區污水廠進流口兩處均設有流量監測井,並將訊號傳至維護管理單位,使管理單位迅速得知污水滲漏情形並進行調查...」,惟於108年10月30日派員執行環境影響評估監督作業,發現本開發案於108年10月21日已將石榴班區之廢水藉由污水專管收集至竹圍子區污水廠,卻未於污水專管竹圍子區污水廠進流口處設流量監測井之事實。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19 (2020-02-06)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9-050001 事由:本署於109年2月6日執行「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麥寮工業專用港變更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評監督,發現貴局98年至99年間將航道浚深至設計水深施工期間之部分土砂(數量約73萬0,739立方公尺),回填至南碼頭區進行填砂造陸,並於其上覆蓋2萬6,875立方公尺副產石灰,填築料源及南碼頭區配置與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1-01-2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22 (2018-06-19)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70001 事由:1.本案104年至106年營運期間航道疏浚砂量分別為452萬0,103、673萬1,373及437萬2,940立方公尺,其中運至南側海域養灘砂量分別為93萬8,017、94萬8,713及62萬5,751立方公尺外,剩餘約3、4百萬立方公尺砂方皆運至港域內堤頭刷深處直接投放,其航道疏浚砂方數量、處理方式及地點皆與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2.貴局98年至99年間將航道浚深至設計水深施工期間之部分土砂(數量約73萬0,739立方公尺),回填至南碼頭區進行填砂造陸,並於其上覆蓋2萬6,875立方公尺副產石灰,填築料源及南碼頭區配置與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
是 實體駁回 |
限2020-01-31前改善 待改善 |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3 (2018-04-13)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7-110001 事由:本開發案截至106年底尚未進行竹圍子區回收水廠主體興建工程,與「雲林科技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十次變更)」第3-20頁所載內容「…竹圍子區廠商進駐率達三分之一時或於民國106年應興建之竹圍子區回收水廠,預計回收水量…。」不符。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9-03-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25 (2014-10-0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6002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尚未繳款 |
2018-05-05 (2015-10-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5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案開立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不須繳納 |
2017-07-13 (2015-05-27)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60001 事由:臺南市政府104年5月27日至貴局台南科技工業區稽查,經採集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3.3毫克∕公升及導電度10,000μmho/cm,均超過「台南科技工業區開發計畫用水計畫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之環評承諾限值(懸浮固體20毫克∕公升及導電度2,000μmho/cm)。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9-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07 (2014-12-17)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10001 |
是 實體駁回 |
限2017-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1-16 (2013-12-10)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5-09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19 (2013-12-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並限期於103年8月20日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內容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5001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另以30-103-050020處分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
否 |
限2014-08-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10,000 不須繳納 |
2014-02-26 (2013-12-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並限期103年5月8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20010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4-05-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28 (2012-05-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101年10月30日屆滿之前,依水污防治法第60條規定檢具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80012 |
否 |
限2012-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06 (2010-05-0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1-08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06 (2010-09-0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1-08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22 (2012-01-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本裁處書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1-020005 |
否 |
限2012-03-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9-16 (2011-07-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1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0-090003 |
否 |
限2011-10-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02 (2010-12-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於限期改善屆滿前檢具清除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A-8801)之遞送聯單提送本局查核,或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11條之規定妥善貯存,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清理前、中、後及貯存照片〉。限改日期:100年08月02日。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0-060002 |
否 |
限2011-08-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03 (2011-02-1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若未於期限內提出改善完成之報告或證明文件,向本署報請查驗,視為未改善完成,依同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得按日連續處罰。
限改日期:100年07月15日。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0-040001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1-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3-02 (2011-02-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0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5 |
否 |
限2011-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9-15 (2010-06-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9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90001 |
否 |
限2010-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04 (2010-04-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並限期於99年9月20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099年09月2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80001 |
否 |
限2010-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3-25 (2010-02-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5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30007 |
否 |
限2010-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