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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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2022-04-2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1-06004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臺北市信義區福德段四小段139-7[道路用地]、139-9,139-10,139-11,139-12[保護區]地號等5筆土地松山慈惠堂防災道路水土保持計畫[第一次變更設計],泥砂污染路面約3公尺內)(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04 (2016-01-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6-010002 |
是 訴願不受理 |
限2016-01-12前改善 待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