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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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25-02-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3002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2日(星期六)派員至本市蘆竹區羊稠坑溪勘查,現場有明顯油污殘留且道路側溝亦有油污殘留情形,經查係貴公司載運大豆油之油罐車於114年2月20日上午發生翻覆事故,油品洩漏至地面,後由道路側溝續流至羊稠坑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羊稠坑溪)。 |
否 |
限2025-03-03前改善 待改善 |
30,000 尚未繳款 |
2025-03-24 (2025-03-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30024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2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羊稠坑溪勘查,現場有明顯油污殘留且道路側溝亦有油污殘留情形,經查係貴公司載運大豆油之油罐車於114年2月20日上午發生翻覆事故,油品洩漏至地面,後由道路側溝續流至羊稠坑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羊稠坑溪),本府於同月24日限期貴公司應於114年3月3日前將受污染區域清理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17903);本府續於114年3月4日派員至羊稠坑溪複查,惟貴公司仍未將受污染區域清理完畢,仍見有大量油污殘留且仍有油污自上游順流而下,油罐車翻覆地點旁道路側溝亦見有油污持續流至羊稠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羊稠坑溪)。 |
否 |
限2025-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尚未繳款 |
2024-12-16 (2024-11-0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2052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B-1981)於113年11月7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01 (2020-12-0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70002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加工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油污不慎污染路面,影響環境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