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5049466
管制編號: A35C4246
事業名稱: 大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七四號四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4-1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6-02
(2023-03-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60037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31
(2023-05-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50545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75-R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1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15
(2023-03-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30248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6-B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4
(2022-09-1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1-100005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查所屬車輛將廢棄物轉運至所屬車輛B*-5*7)(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29
(2021-10-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10-120016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 (車號:0*-*3)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16
(2021-08-1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110011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清除紀錄表,車號:2*3-*5)(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19
(2020-10-2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0-020012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查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BQ-567),於109年10月12、19、22及23日,車跡回傳率未達90%,經確認異常當周周確認紀錄已完成填寫,惟未依規定做故障報備,已違反規定。)(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23
(2020-09-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9-110033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未依規定訂定契約書-進廠清除紀錄表;8月24日,車號:2*-*5)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23
(2020-10-1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9-110038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清運車號;B*-*7於109年9月20至30日車機回傳率未達90%,經確認異常當周周確認記錄己完成填寫,惟未依規定做故障報備)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04
(2019-06-0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8-070006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維持正常運作 (許可之清運車輛車號:3*-*6及6*-*S),裝置GPS於108年5月19月日至108年5月25日[第21週],未依規定於該周之次周五前做周確認)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3
(2019-05-1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60002
事由: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公司108年度4月份營運紀錄,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以網路申報收受指定公告事業以外對象(非列管事業機構)之廢棄物營運紀錄(每月10日前上網申報前一月份)。)(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09
(2019-03-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8-040003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機構負責人地址(原:新北市新店區安民街25號)於107年9月12日異動(新:新北市新店區玫瑰路57巷3號2樓) 及機構地址(原: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72號地下樓)於107年12月4日異動(新: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474號4樓),,未依規定於時間內辦理異動申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