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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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2019-07-03)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8-070002 事由: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抽水站內柴油貯槽未設置有效防治設施,致柴油滲漏至放流口注入景美溪,污染水體)(景美溪:丙類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6-25 (2010-01-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文號:21-099-06052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本局重新審查,撤銷原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