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4-03-14 (2013-09-26)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1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7-09 (2012-05-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1-07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業務科稽查建檔錯誤 |
否 |
限2012-07-1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8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