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0973708
管制編號: A36097007705
事業名稱: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9-21
(2016-08-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90184
限2016-08-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27
(2016-06-05)
嘉義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9001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28
(2016-10-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2款
文號:41-105-10071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0
(2016-12-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697
事由:南京路與武德街口土地(練武段977-1、977-9地號)因缺乏管理致遭棄置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2
(2017-01-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40506
事由: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8
(2017-04-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8059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防治隊報告略以:「本案第H272598號舉發通知書,被舉發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函文岡山區公所提出說明...提出實際行為人為汪拓谷。電繫汪拓谷(0937556212),確認...無誤,遂依據106年6月23日高市岡區農字第10631029500號...辦理..另為適法舉發汪拓谷...H276390號舉發通知書在案..」。
事由:積水容器(鐵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2017-11-24
(2017-08-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6-11171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孳生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9
(2017-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6-12118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改開
事由:所有建築物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8-03-21
(2017-06-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3208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供勞務案合約,改處御翔土木包工有限公司。
事由: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2018-10-05
(2018-07-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1003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供勞務案合約,改處大安環保有限公司。
事由:積水容器(廢棄小便斗)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8-10-05
(2018-07-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10030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供勞務案合約,改處大安環保有限公司。
事由:積水容器(浴缸)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8-10-05
(2018-07-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10030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供勞務案合約,改處大安環保有限公司。
事由:積水容器(棉被套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9-04-15
(2014-12-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40008
事由:貴局所屬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22
(2019-05-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7210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非實際行為人,改以實際行為人陸軍軍官學校為適法舉發對象。
事由: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9-07-22
(2019-05-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721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非實際行為人,改以實際行為人陸軍軍官學校為適法舉發對象。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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