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7-08-24 (2017-08-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80012 事由:查貴公司彰化分公司設籍本縣彰化市華山路22號2、3、4、5樓,公告行業別為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於106年8月1日進行自主性網路申報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105年8月至106年3月及106年5月至6月間,廢食用油(R-1702) 產出量逾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5公噸)百分之10之情事。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通過後,即逕行營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