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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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2021-02-2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0-030031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 (工程名稱: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信義線東延段CR580C區段標工程;泥漿污染箱涵約污100) (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1-04 (2017-11-15)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07-010004 事由:未依規取得公民營清除機構許可文件即執行載運與清除廢棄物(營建混合物)業務。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