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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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025-03-2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80013 事由:貴公司屏東廠於本縣麟洛鄉新田村民生路134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D02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水溫檢測值38℃,標準值35℃;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75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19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5-09-25前改善 待改善 |
918,000 尚未繳款 |
2023-10-19 (2023-08-0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2-100008 事由:貴公司屏東廠於本縣麟洛鄉新田村民生路134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2日派員查核,其場內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不須改善 |
93,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