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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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2023-12-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文號:23-113-010006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宜蘭縣第三雙溪及新社橋改建工程(橋梁)」(管制編號:F107FQ70**-*)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36,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3-26 (2024-01-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31432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