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03-18 (2021-08-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 文號:34-111-030002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8日查獲原物料商品名:(1)「G114」黏著劑(2)「G214」黏著劑,檢視其安全資料表成分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成分含量1至5%W/W,爰本府環境保護局於當日進行採樣作業並送至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檢測,依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0年9月30日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LF55RP3000-010-01號),商品名:「G114」黏著劑含「丙烯酸丁酯」成分含量2.43%W/W、「G214」黏著劑含「丙烯酸丁酯」成分含量1.31%W/W,均達列管濃度1%W/W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依規定向本府變更核可文件(增列製造運作行為、增列原物質成分含量)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2-04-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7 (2021-06-2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1-020001 事由:未依規定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未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販賣之核可文件,於110年6月21日及6月24日而有販賣行為)(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數量加權A=1,違規次數加權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04 (2020-03-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09-050001 事由:本日至現場查核,請該公司提供「丙烯醯胺」109年1月至3月份運作紀錄,其109年2月24日購買共計25公斤,結餘量計54公斤,已達大量運作基準50kg(含本數),未能於運作前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第13條第2項之規定取得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依法進行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2-03 (2012-10-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1-12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