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7-14 (2020-06-23)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71307 事由:公、私有土地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妥善管理致雜草叢生,攀越土地建築線外或雜草自基部至頂端之高度超過五十公分妨礙觀瞻者,經稽查人員勸導改善,七日內仍未完成改善者(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19 (2020-04-0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52401 事由: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之地面,未依規定清除。 (廢棄物及雜草叢生未清理)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20 (2019-05-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60861 事由: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