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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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2017-04-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6-080007 事由:貴公司租用安維斯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00-0000),載運廢棄物((廢木板、廢木條、一般垃圾包等),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內容均空白,視為無效之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7-02-13 (2016-08-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6-020028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