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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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2022-07-1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9029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29 (2021-10-0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100040 事由:載運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B**-***5)(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22 (2020-03-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0-070973 事由:本局派員至三重區重新路二段及正義北路交叉口稽查,經查該址為貴公司承包之道路鋪設工程,查獲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公告禁止行為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以動力機具(壓路機)進行道路壓路作業,現場未出示工程告示牌,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及有效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10 (2020-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9-120096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街溪埔頂橋至無名橋2(斷面95-1~105-1)排水改善應急工程(埔頂橋至健行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15日(星期日)13時42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吊車1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09 (2020-01-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9-040279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8時)使用動力機具(小山貓)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2 (2019-11-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9-020165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鏟土機、山貓、壓路機等)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