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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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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24-08-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環境部(經濟部或內政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管理辦法遵行營運。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110046 事由:本局於114年7月16日派員執行自主性勾稽稽查工作,查貴公司所屬工廠之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管理(IWR&MS系統),申報資料於113年8月所產出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代碼:D-0899)數量係*.**公噸,已超過核准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環境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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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2023-11-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貴公司工廠前於112年12月15日以網路申請辦理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變更設置一案,經本府以112年12月19日府授環水字第1120512274號函核定在案,有關違規事項認定已完成改善,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文號:30-113-020006 事由:貴公司工廠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因離職,且未依規定執行代理、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及完成核定設置。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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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2020-01-0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貴公司已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經本府109年10月27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384974號函核准在案,故不另定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110012 事由: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1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