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1081292
管制編號: A38097026668
事業名稱: 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9-0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9-19
(2023-09-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90093
事由: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3
(2023-04-2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80031
事由:貴公司承包本縣員林市三多段687地號住宅新建工程,該工程施工所剩餘之廢棄物(即水泥塊、鐵絲、布料、木板及工程物料)經掉落至員林市龍富二街38號各樓層及頂樓露臺,案經本局派員112年4月28日至現場查證屬實。
限2023-08-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31
(2023-0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10037
事由: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本案違規部分,貴公司現場已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22
(2022-09-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1-090123
事由: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4
(2022-01-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6日。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1-010033
事由:本局於111年1月6日7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新福路與新福16街交叉口旁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臺中市太平區新福段44地號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1390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限2022-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15
(2021-07-2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20029
事由: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承攬「昆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0戶店舖、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N11A7629)」,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局派員於110年7月27日實地稽查發現,109年4月及10月產出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 (D-0599),申報量為19.54公噸與20.15公噸,超出已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量(1.36公噸/月)10%以上屬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06
(2020-10-1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10013
事由:貴公司承攬本縣「昆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0戶店舖、住宅新建工程(地址:本縣員林市復興段1180、1181、1182之1、1200、120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9月1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10711160002)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9年3月及5月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1.36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9
(2020-05-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70296
事由:本局於109年5月15日至「昆祐建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7L21082-1)」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限2020-05-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8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