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8-10-26 (2018-08-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文號:34-107-10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化物「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登記文件(證號:068-03-11021;068-03-2102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限至111年11月2日止。),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六段360號)稽查,查貴公司僅設置1名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方○○,經貴公司主管表示方國川先生已於107年8月10日離職,因貴公司未於離職或異動日起十五日內,向本府環保局申請變更。 |
否 |
限2018-11-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