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1384708
管制編號: A3905010
事業名稱: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號七樓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毒性化學物質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6-08-20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5-03-3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12
(2024-08-08)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4-020002
事由:依據貴廠113年8月8日(113)長人竹字第0080號函暨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申報頁面,貴廠排放管道P201定期檢測作業紀錄表,污染源E202使用燃料-煙煤,檢測當時用量標示7.16,未達許可22.75之八成(18.2),另經查貴廠亦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9條申請替代方案得以執行定期檢測期間最大原(物)料、燃料使用量或產品產量百分之九十以上實施定期檢測,本案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限2025-0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17
(2018-12-2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2-108-050001
事由:未依規定於行為前(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檢具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本局審查。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23
(2016-05-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5220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18
(2015-05-2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4-104-09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30
(2014-08-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
文號:34-103-090003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29
(2013-06-26)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30003

訴願駁回
限201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21
(2014-01-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3-020013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09
(2012-07-24)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2-070002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20
(2012-07-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34-101-11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30
(2012-07-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文號:34-101-100002
不須改善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05
(2011-06-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改善︰請於文到1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0-08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6
(2010-10-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9-11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0-02
(2009-08-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9月2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100002
限2009-09-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