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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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023-07-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本案於112年7月25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91)限期112年7月25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7月2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2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90006 事由: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之食品製造業事業定義,本局於112年7月24日派員查核,現場製程未作業,發現廠外雨水道有廢(污)水排放,經查該股廢水係由廠區內清洗冷氣製造冰水機冷凝器之廢水未妥善收集,棄置產出pH5.0酸性污染物至廠外水體(水污染管制區)。 |
否 |
限2023-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2,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5 (2017-03-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50088 事由:貴公司自辦勇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車棚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鹽水區忠義段二○八地號,忠義段二○九地號,忠義段二一○地號,忠義段二一一地號,忠義段二一二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公司於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前即已先行完成廠房、車棚拆除工程;其所衍生之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