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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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2021-12-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文號:34-111-030011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6日下午1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於110年11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三氟化硼」成分含量10至15%W/W運作紀錄,於11月30日使用39.16公克,結餘量共計140.63公克,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11月份)之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2-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16 (2020-06-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09-090002 事由: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工廠(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關爺西路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二苯胺」淨重(含瓶重)345公克,成分含量95至100%W/W,其濃度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20-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