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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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2019-01-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與事業廢棄物受託清除處理機構簽訂之書面契約相關資料提報本局備查。限改日期:108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08-020015 事由:本局於108年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於貴公司台南廠內見有廢棧板、作業使用後廢鐵製濾網及作業製程後無法再使用塑膠廢料等事業廢棄物,經查貴公司台南廠事業廢棄物委託福吉環保公司清理,未與事業廢棄物受託清除處理機構簽訂書面契約相關資料。 |
否 |
限2019-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2 (2017-07-2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禁止換發行車執照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文號:21-106-09045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