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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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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2024-10-14)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4-030021 事由:經民眾檢舉車號(BFR-3022)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隨地拋棄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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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2023-06-10)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文號:30-112-080001 事由:一、依據行政程序法條102條暨本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112年6月10日(稽查編號:20-W-K003217)水污染稽查紀錄辦理 二、貴公司「毅太企業安樂區新會段(110基府都建字第013號)地上4層廠房新建工程(毅太企業新會段新建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程),貴公司業於111年3月10日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經本府111年4月28日府環水貳字第1110360394號函核准在案,合先敘明。 三、本市環保局前於112年6月10日至「毅太企業安樂區新會段(110基府都建字第013號)地上4層廠房新建工程(毅太企業新會段新建工程)」進行稽查作業,查現場無設置洗車台,另沉砂池尺寸未依前揭核定之計畫書建造。 |
否 | 不須改善 |
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