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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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2023-10-1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 文號:20-112-110001 事由: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餐飲業從事熱炒烹飪作業,雖裝置處理設備,惟設備效能不足,致散布油煙;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3)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13 (2019-11-0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110023 事由:餐飲業菜渣、油脂或廚餘污染水溝 (油脂,菜渣)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28 (2011-12-23)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0-123506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