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0384248
管制編號: A39097006649
事業名稱: 台灣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9-22
(2016-09-1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09011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7
(2016-05-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60006
限2016-06-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31
(2015-11-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5-030063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31
(2015-11-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5-030064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4
(2015-11-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5-010033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4
(2015-11-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5-010034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2
(2015-11-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5-010036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1
(2015-11-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5-010024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8
(2015-11-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5-010060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24
(2015-11-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4-12018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4
(2015-11-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120002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14
(2015-06-3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收受本裁處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24-104-09000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家樂福重慶店係「家福股份有限公司」之所屬分公司與「台灣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係屬不同之法人
不須改善 20,000
不須繳納
2015-03-02
(2014-12-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3000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