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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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2020-08-04)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09-090011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北斗村之嘉義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經濟部工業局民雄(兼頭橋)工業區服務中心派員查證發現廠內製程廢水未妥善收集,經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至該排水區域內之專用雨水下水道。 |
否 | 不須改善 |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19 (2016-03-01)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05-04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