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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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2024-09-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27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38)限期113年10月26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9月13日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文號:30-113-110010 事由: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金屬基本工業,前於113年7月29日申請註銷專責人員代理人蔡○○並新設代理人許○○,查蔡○○離職日為113年6月13日,未於代理人更動日起十五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13 (2018-05-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60034 事由:貴公司(新營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新營廠產出之廢棄物D-2403廢活性碳於106年7月至107年1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量之10%以上。 |
否 |
限2018-07-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22 (2014-07-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9003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5 (2014-07-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3-090003 |
否 |
限2014-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