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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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 (2017-09-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100004 事由:開發案基地現場部分設置甲種圍籬,部份未設圍籬,部份以擋土牆或天然地勢高低差作為開發基地內外之區隔,且圍籬上無植栽。顯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103年1月)承諾事項之「新北市推動綠色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檢核表」第17項「工地圍籬應進行植栽綠化,且圍籬上植栽面積不得小於50%。」辦理。 |
否 |
限2018-0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04 (2015-09-0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4-12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