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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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9 (2022-01-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120010 事由:貴公司○○店111年1-3月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惟本府核准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日期為111年4月1日,顯示核准前已有營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1 (2018-10-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20008 事由:貴公司(原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位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一段366號地下一樓)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107年3月至8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否 |
限2018-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11 (2018-05-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60016 事由:查貴公司高雄漢神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惟未依前開規定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已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11 (2018-05-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60017 事由:查貴公司高雄漢神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惟未依前開規定網路申報產出之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