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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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2021-03-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0-060016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7日上午10時28分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廠(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新江路158號)稽查,現場查核時於貴公司倉庫查獲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成分含量為95至100%W/W,數量共計2.5公斤(含桶重);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