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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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2019-11-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8-120016 事由:貴公司(觀音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造業,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檢視貴公司服務證明書(綠能人字第1080070號)貴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治樺)108年8月15日退保離職,惟貴公司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貴公司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16-05-30 (2016-04-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5-050053 |
否 | 不須改善 |
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7-07 (2010-05-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7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16 (2008-05-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7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60008 |
否 |
限2008-07-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5-01 (2008-11-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6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50001 |
否 |
限2008-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