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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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2016-08-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3001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新富段231、232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住宅、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20 (2014-01-01)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90001 事由:經查該公司於103年至104年9月14日完成污水管線試水查驗期間,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內容監測污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水量。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3-13 (2010-03-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030788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