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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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2024-07-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 文號:34-113-08000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應變器材、偵測與警報設備及操作計畫書110年11月24日通過備查,惟運作人應每二年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該公司上開計畫書前次備查完成日期至本日稽查時間已逾2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