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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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2021-09-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0-110014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5日上午9時42分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2號)稽查,查貴公司110年8月份運作紀錄「聯胺」含量:50至55%W/W,110年8月9日使用150公斤,截至110年9月15日結餘量為536公斤,「聯胺」含量:5至10%W/W,110年8月9日製造1,500公斤,截至110年9月6日結餘量0公斤,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9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8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