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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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2021-09-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10-11001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8A0834,廠址:桃園市龜山區頂湖九街5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提供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110年8、9月份現場運作紀錄,其110年8月27日買入1,000公斤,已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