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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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2017-08-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7-010007 事由:貴公司於該址經營世大運選手村餐廳,現場作業中,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驗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5(限值:1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11-24 (2018-06-2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3條 文號:50-107-110022 事由:經於107年6月13日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編號:20-107-010007-1),惟未於指定時間到課,且未辦理延期。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