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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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 (2019-05-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8-050004 事由:一.該公司領有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95~100%W/W,證號184-03-J0005,有效期間至112年04月12日)核可文件。 二.現場稽查該公司108年4月份運作紀錄表,4月1日~30日每日有使用,於4月3日買入800公斤、4月16日買入800公斤、4月30日買入400公斤,至5月15日結餘量1008.61公斤與現場量相符,惟未於108年5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依法告發 |
否 |
限2019-07-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