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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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2017-08-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00023 事由: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本局勾稽105年7月至106年6月份廢棄物申報資料及派員稽查,發現105年8月至106年6月申報積體電路製造程序(代碼:260001)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代碼:E-0221),產出、貯存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